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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说明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02/25    浏览次数:832

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说明

 一、基本原则

 (一)学生转专业是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为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二)转专业学习对学生适应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有较高要求,学生须自行补修转专业前的相关课程。

 (三)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有一次转专业选择的机会,且转出后不得转回。因此要求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务必慎重对待,详细了解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学习内容等,充分考虑自身对新专业学习的适应能力,并将情况告知家长征得同意后,再确定转专业意向。

 (四)学校坚持执行“规定时间、公布计划、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宏观控制”的原则。

 二、组织报名、考试工作

 (一)报名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端正,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经我校录取已取得2017级普通本科注册学籍的学生。

3.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

4.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的兴趣和专长。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国防生、艺术生、体育类等专业学生;

 (2)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

 (3)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经补考仍有不及格必修课程的学生;

 (5)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时间为:2018226日— 201839日。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在此期间登陆教务管理系统(http://jw.jluzh.com/,在“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选定拟转入专业— (可填报两个拟转入专业,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三)各专业具体接收人数根据专业接收能力和实际报名人数统筹确定。

 (四)考试组织及科目

1.每科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2.加试和面试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笔试达到要求后进入加试和面试)。

3. 2017级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1

考试科目2

院系

专业

要求

大学英

高等数学

工商管理系

市场营销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会计学


电子信息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接收理科生

自动化

接收理科生

通信工程

接收理科生

测控技术与仪器

接收理科生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接收理科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接收理科生

软件工程

接收理科生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接收理科生

网络工程

接收理科生

 机械与汽车

工程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接收理科生

汽车服务工程

接收理科生

车辆工程

接收理科生

工业工程

接收理科生

化学与药学系

应用化学

接收理科生

制药工程

接收理科生

药物制剂

接收理科生

中药学

接收理科生

化学工程与工艺

接收理科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

接收理科生

食品质量与安全

接收理科生

 国际贸易与

金融系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投资学

接收理科生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旅游管理系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中国语言文学系

汉语言文学


广告学

另加试石膏静物素描

汉语国际教育


公共管理系

行政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社会工作


外语系

英语

高考英语120分以上(含120)另加面试

日语

高考英语100分以上(含100)另加面试

朝鲜语(韩国语)

物流管理与工程系

电子商务


物流管理


物流工程




 健康学院

健康服务与管理

另加面试


 三、日程安排
 
(一)2018317组织2017级拟转专业学生进行笔试,319各教学单位进行加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转专业报名成功的学生持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

(二)2018321前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学生按公布的正式名单到新专业学习。相关学籍变动由学校统一办理,具体事宜届时见学校通知。

四、转专业后的学籍和课程

 (一)转入新专业者,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二)学生转专业后,在转入的新专业同一年级就读。必须自行补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学期学习内容和相应学分。接收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对转入的学生加强指导,帮助学生尽早补齐所缺课程。

(三)对于原专业和拟转入专业课程性质一致、名称相近、主要内容一致的课程可以互认,该课程可以免修。

五、其他说明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进入新专业学习时间点之前,均应按照原所在专业要求参加相应学习和活动,不得擅自以拟转入专业身份进行任何活动。若已有学生擅自到拟转入专业上课,请各教学单位务必督促学生返回原班级上课并参加期末考试。若学生擅自参加拟转入专业的考试,成绩无效。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756-7626222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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