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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学生开展《大学生发展规划与就业指导(一)》课程教学的通知

发布人: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8/10/17    浏览次数: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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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精神落到实处,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和学校的执行计划,制定了《大学生发展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该课程教学内容共分三个模块:模块(一)内容为《职业发展与规划导论》,共6学时(其中理论2学时,实践4学时),第1学期开设;模块(二)主要内容为职业发展规划和提高就业能力两部分,共20学时(其中理论6学时、实践14学时),第3学期开设;模块(三)主要内容为求职过程指导、职业适应与发展、创业教育三个部分,共22学时(其中理论8学时,实践14学时),第5学期开设。2018级学生应开设模块(一),具体内容及安排如下。

一、课程内容

  1. 组织学生观看统一录制的《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创新》视频;

2.结合我校开展的新生入学教育的相关内容,组织学生进行讨论,认识生涯规划与未来生活的关系;职业角色与其他生活角色的关系;大学生活(专业学习、社会活动、课外兼职等)对职业生涯发展的影响,初步拟定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书。

二、具体组织实施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教学工作,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课程情况合理组建授课班级(学生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90-120人之间),聘请专业教师或者辅导员做为授课教师并协调安排相应的授课班级。请各教学单位于20181019日前上报各专业学生人数、授课班级组成及相应的授课教师名单至创新创业学院,以便于统筹协调具体工作并按实际工作情况核定教学工作量。

  1.  授课教师应结合授课班级合理安排具体授课时间,每个授课班级安排4个学时(分两次进行),具体授课时间应安排具体授课时间应安排在1029-1123日之间。授课教师应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教室借用申请,并于1022日前将相应授课班级的时间安排、教室安排等信息汇总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2. 授课教师根据课程安排认真组织学生开展相关教学活动。

三、课程考核和教学监控

  1. 学生应该课程结束后提交制定的职业生涯规划书。授课教师应在1217--30日期间完成批阅学生制定的职业生涯规划书,于2019111日前将纸质版成绩登记表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zcx@jluzh.com并自行保留一份。学生制定的生涯规划书、纸质成绩登记表及考勤表提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2.为保障教学质量和效果,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授课教师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另行下发)。创新创业学院将会同学校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授课情况进行检查。


联 系 人:刘楠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G409

联系电话:7626205

电子邮箱:jzcx@jluzh.com


附件118级《大学生发展规划与就业指导(一)》成绩登记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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