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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学籍基本信息修改的通知

发布人: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9/02/25    浏览次数: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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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下学期学生学籍基本信息修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修改的范围

广东省普通、成人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原因向公安部门申请变更个人的身份信息后,与学生学籍信息不符的信息。

二、修改项目及证明材料

1.学生修改“姓名”,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修改“身份证号码”,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证明文件(移居港澳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及港澳身份证),身份证号涉及出生日期部分变更的,还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

3.学生具有双重户籍的不予以修改。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201931-25日,材料交予教务处(图书馆行政楼南区209室),过期不予以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信息修改申请表》

广东省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信息修改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1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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