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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学期期末考试纪律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考试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5/12/24    浏览次数: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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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考风考纪建设是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加强考风考纪的教育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本学期期末考试日益临近,为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教育,培养学生优良品德,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考试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教育引导,督促学生复习备考
临近期末,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要求学生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期末考试复习备考上来,抓紧时间复习功课,做到有备而考。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关心学生备考情况,要有针对性给予必要的指导。辅导员要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和对期末学风的检查,经常深入学生教室、寝室,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耐心细致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使学生安心复习,从容应考。
二、加强工作部署,营造良好氛围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师生认真学习《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考场规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范和明确考试命题、试卷印制、监考、阅卷评分、成绩录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成立相关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宣传工具做好考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三、关注特殊群体,做好考前心理辅导工作
期末考试临近,个别学生存在思想压力大、心理矛盾突出等状况,各单位要及时了解这类特殊学生的基本情况,掌握这类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尽可能提供帮助和指导,引导学生树立信心,做好心理调整,轻松应对考试。
四、严格规范考场秩序,各尽其职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学校始终坚持期末巡考制度。建立领导巡查制度,在考试期间,学校领导、教学督导组、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深入考场进行认真检查,包括考场秩序、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及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等情况;要求监考教师站立监考,杜绝久坐、玩手机、睡觉等现象,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巡考人员对考试组织和实施工作进行巡视,对考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维护考场秩序的顺利进行。
五、坚持工作原则,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安排期末巡考人员做好巡考工作,加强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明确监考教师的各项职责,尤其要强调监考人员不得迟到。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监考人员守则》监考,要熟悉《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考场规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内容,并在考试开始前宣读《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考场规则》,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要取证充分、处理果断、操作规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学生处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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