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0/08/28    浏览次数: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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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我校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过程管理,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院发〔2018〕159号)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师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帮助学生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与考研、就业等方面的关系。

二、明确工作目标,保证工作质量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总结往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各个环节,对毕业论文(设计)整体工作进行改进。

三、注重过程管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使用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应重点抓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并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具体的实施方案(规划),严格执行成绩评定标准、质量评价标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二)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9月1日。各二级学院须做好学生信息的核对工作和指导教师信息的导入工作(为确保本届指导教师个人信息准确、完整,不再开放复制功能,请使用导入功能),如有变动,务必及时更新,保证毕业论文(设计)酬金表中教师信息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一致。

(三)各二级学院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校也将定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

四、认真总结,做好存档工作

(一)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的存档工作,保存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材料前,请务必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各类信息的准确、完整,以免在存档过程中发生遗漏。

(二)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5日前将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纸版存档材料(附件3)送至图书馆行政楼南区207室。

(三)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孙天达;邮箱:173685106@qq.com

联系电话:7510891  

 

附件:(附件下载详见校内办公网OA)

1.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

2.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表

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材料清单

 

 

教务处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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