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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2020年度中期检査、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0/10/19    浏览次数: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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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院发〔2017〕13 号)的规定,学校将在10月-12月开展校级、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其他参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管理的项目)2020年度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截至2020年10月,到期需进行中期检查的校级项目共69项,省级项目共13项,到期需进行结题验收的校级项目共41项(省级项目的结题验收在广东省教育厅验收通知下发后由学校单独组织校内结题验收工作,即省级项目的结题验收不在此次工作范围内),另有1项珠海市“思政理论课名师工作室”项目一并参加本次验收工作,以上项目信息情况详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一)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主要考察项目的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取得的成果,主要创新点、特色及示范作用;项目的经费使用与决算情况等。

特别说明,课程类项目的网络资源建设及学生使用情况是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我校课程类项目建设依托“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在 线 教 育 综 合 平 台”( 网 址 :http://wlkc.jluzh.edu.cn/meol/index.do)进行建设,本次检查验收工作要求此类项目于11月6日前完善课程网络空间。

三、检查验收材料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对应的中期检查表或结题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3), 文件命名方式:中期检查表(或结题验收申请表)+项目编号+姓名。同时提供项目成果实证佐证材料,含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或有关教材、教学软件、研究报告或其他能验证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附件,各项材料合并编辑成一个PDF文档(材料整理要求详见附件4),文件命名方式:项目成果实证佐证材料+项目编号+姓名。

(二)应参加本次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的项目,若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参加,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及《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表》(见附件6)申请延期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每个项目在整个建设周期内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建设。

四、材料提交

(一)本次检查验收工作使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zlgc.jluzh.edu.cn/,登陆用户名:本人工号,初始密码:123,已更改过初始密码的用户用新密码登陆),申请参加本次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的材料均在该平台上报提交。申请延期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的项目,相关材料无需在平台上填报,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6日前完成材料的网上填报提交工作,相关单位于11月11日前完成本单位材料的网上审核提交工作,各单位平台管理员请特别注意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申请延期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项目的纸质版材料于11月11日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图书馆行政区二楼218 室)。

(三)网上填报工作流程请参照“平台通知”栏《校级、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材料网上填报说明》。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经费的使用需符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学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项目负责人可在学校财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本项目经费使用明细。

(二)材料提交工作结束后,由学校组织评审并公布检查验收结果。因项目研究进展严重滞后等原因未通过本次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撤销该项目,并冻结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三)请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组织好此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并督促项目组积极推广应用改革研究成果。

工作联系人:许风霜,电话: 7629020

 

附件:1.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清单

2.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4.项目成果实证佐证材料(模板)

5.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变更申请表

6.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


注:附件不随通知印发,请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zlgc.jluzh.edu.cn/)通知栏下载。   

 


教务处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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