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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校内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0/10/28    浏览次数: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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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年度我校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17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外,必须参加本次验收;2019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2018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加验收。须参加本次验收的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二、提交材料要求

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申请书(或建设任务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成果实证材料必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模板见附件4),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验收登记表和成果实证材料的电子版分别做成一个PDF文件,验收登记表文件大小在10M以内,成果实证材料文件大小在20M以内。以上材料请于1113日(周五)前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024@jluzh.edu.cn,纸质版单面打印一式一份,为方便后期扫描,无需胶装,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图书馆行政区2218办公室)。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供项目负责人参考(见附件5)。

三、其他事项

(一)材料提交结束后,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评审结果经校内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验收。

(二)验收材料网上填报请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网上填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及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省教育厅将给予立项限制,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学校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数额;本次验收将作为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考核的重要依据。请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所属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切实做好材料填报、成果总结整理等工作。

(四)工作联系人:许风霜,电话:7629020

 

附件: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名单.xlsx

附件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docx

附件4:成果实证材料封面目录模板.docx

附件5: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docx

                           


教务处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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